(通讯员 黄礼美 黄绍祥)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及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问题,织金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两卡”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5月18日,猫场派出所成功抓获1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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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初,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获悉居住在织金县猫场镇龙潭村的何某泽有出租、出售、出借自己身份信息办理的电话卡给诈骗团伙实施转账、洗钱的嫌疑。
经查,何某泽其明知不能出租、出售、出借自己身份信息办理的电话卡的情况下,利用某聊天软件,接受境外诈骗犯罪团伙下发的任务后,向他人非法购买电话卡,再提供给境外诈骗犯罪团伙,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5月18日,民警发现何某泽在猫场镇齐心村街上一带活动,为了不打草惊蛇,猫场派出所精心安排进行布控,在一酒店内将何某泽抓获。
经审讯,何某泽如实供述了在织金县猫场镇购买电话卡,用于帮助境外诈骗团伙实施诈骗。为境外诈骗团伙实施诈骗提供帮助,非法获利4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泽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案释法: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