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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变身“商品房”究竟谁之过?

2014-10-20 10:13:00 来源:中国现代网

  原计划建200套廉租房,实际只建24套,其余全变成了商品房;在明知土地是划拨地的情况下, 房产局仍为开发商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帮开发商获得商品房销售“资格”……作为岳阳市首个利用商品房开发带动廉租房建设的小区,岳阳市绿茵苑(长虹廉租 房小区)如今已“麻烦成堆”。(10月18日,新浪网)

  众所周知,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然而,岳阳市首个利用商品房开发带动廉租房建设的小区,原计划建200套廉租房,实际只建24套,其余全变成了商品房。那么,面对这样的尴尬民生,究竟谁之过呢?

  据岳阳市房产局副局长付荣介绍,按原定计划由梦莎公司建设200套廉租房,但在实际建设中,绿茵苑仅建了一栋廉租房(24套),其余9栋都变成了商品房。 2004年起,这批商品房陆续销售给了204户购房者。绿茵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徐明光说:“10年过去了,204户业主的国土证依旧不见踪影。”

  记者了解到,绿茵苑小区业主办不了国土证的原因是土地性质问题。作为商品房开发结合廉租房建设的项目,绿茵苑小区使用的全部是本应用于“福利性住宅”建设的划拨地,可开发商和有关部门没有变更土地性质、补办出让手续,就直接进行商品房开发销售。

  作为政府的廉租房,本与普通商品房不同的是,廉租房享受了一系列的政策、税费优惠。那么,本应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廉租房,为何由200套减少到24套呢?这样的变更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这些疑问,还待相关部门彻查以还公众一个清楚明白才好。

  不得不说,廉租房的修建对低收入人群是一个好的民生工程,但绝大多数廉租房准入门槛由主管部门制定,社会公众无缘参与,有的甚至是地方主管部门领导拍脑袋决定。这就很容易造成少数干部以权谋私,甚至滋生腐败,成为自己的隐形福利而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

  今后,我国各项保障房的建设规模将越来越大,为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应把各项保障用房公平分配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实行全面公开透明的分配。

  笔者认为,只有切实将廉租房建设公开了、分配对象公开,才能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以房牟利”的腐败现象自然会大幅度减少,“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产生腐败的几率将大大减少,才不再有更多的乱象产生。(刘洛妍)